让有为者自信前行,让不为者清醒警醒
发表日期:2018-05-29 14:31 文章来源:三水区委组织部
分享至: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吹响了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冲锋号角。《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干部动力不足“不愿为”、底气不足“不敢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敬畏不足“不作为”等问题,抓住症结、系统施策,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安排,必将有力推动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贡献新作为。
加大教育引导力度,让干部有“愿为”的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干事的前提是想干,有为的基础是愿为。进入新时代,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充满了斗志和激情,以“无须扬鞭自奋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身于新时代的伟大事业中,但也有少数干部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工作推一推、动一动,有些甚至把“无为”奉为处事哲学。为此,《意见》坚持把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突出“三个教育引导”,突出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以思想教育促思想自觉、以“关键少数”带“绝大多数”,从思想深处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动力源泉。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有“敢为”的底气。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是每一名干部在改革创新中无法回避的事实。改革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只有允许试错、不断纠错,才能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当前,虽然各地相继制定出台了容错纠错机制,但往往宣传的多、实操的少,存在“容错纠错,光说不做”的问题,有些地方容错标准设定过高、认定程序复杂,沦为“表态性”文件,党员干部“干多错多”的思想负担仍然较重。为此,《意见》首次从中央层面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专门提出要求,落实“三个区分”要求,把握“四个原则”,结合“六个要件”,给党员干部买好“意外险”,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他们放下包袱、放开手脚、放心奋斗。
加强实践培养锻炼,让干部有“善为”的能力。进入新时代,无论是继续应对“四个考验”、克服“四种风险”两个长期课题,还是坚决完成打赢“三大攻坚战”这个新的时代任务,都对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意见》聚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着眼于“干成事”工作目标,从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着手,既注重专业培训,帮助干部增强“八个本领”,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也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并重,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既开“知识课堂”,也搭“实践平台”,推动干部以学促行、学用结合、善作善成。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让干部有“不为”的敬畏。如果说抓教育、增能力、促作为等措施是从正向激励“想为”干部担当作为,那么面对一些“装睡不醒”、对组织动员引导无动于衷的干部,则需要采取“反向激励”的措施,倒逼和鞭策干部干事创业,防止干部队伍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这种“逆淘汰”现象。《意见》抓住了这个关键,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有为才有为,有位必作为”,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推动形成能上能下新常态;注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装睡”干部警醒,让“不为”干部作为。
作者: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朱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