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7-10-30 11:34 文章来源:佛山组工通讯
作者:凌梅玲
当今社会,每个人的手机里少不了微信群和“朋友圈”的存在,党员也不例外。近段时间以来,有人把城管执法、拆除违建、个别贪腐案等事件在“朋友圈”里面、群里面无限放大,甚至上升到体制问题、社会问题、人权问题的层面展现讨论。而个别党员并没有意识到这些信息其实是一些心术不端者或利益团体故意利用微信平台编造、传播谣言,不仅主动转发,甚至留言附和,无意中成为扰乱社会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帮凶。
那么,在信息轰炸无处不在的微信“朋友圈”,我们要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谣言、杂音、噪音干扰和蛊惑,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我认为,党员要想在这一片喧嚣纷杂中坐稳“冷板凳”、把准“方向盘”,至少应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主动出击,传播正能量。一个具有正确主流价值观、充满正能量的社会,才是一个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社会。在微信时代,每一个普通公民都有权利在微信“朋友圈”发表或转载文章。但作为一名党员,我们有义务在“朋友圈”中亮明身份、表明观点,经常传播党章党规党纪,交流工作心得,传播正能量,产生正效应。例如,区政协委员们在微信群互相交流学习,经常梳理提出问题,通报值得三水区学习的前沿改革信息,交流探讨,微信交流有效加强了民主协商建设。
二是要积极引导,敢于驳谬误。身为一名基层党员,要清醒地认识到,党的执政地位与国家的兴衰成败、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我们对微信群中那些歪曲党的历史、否定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和倾向,决不能听之任之,要敢于驳谬误,敢于辟谣言。一个月前,我加入了一个家乡微信群,群中乡亲们经常交流家乡建设情况,同时也互相交流学习工作。但有两位乡亲思想偏激,经常发些“速看,很快将被删!”、“城管惊天秘密!”等不良信息,信息来源可疑,内容危言耸听,毫无事实根据。为此,我和群主及几个党员商量后,先后在群中发出“本群不欢迎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本群交流以传播正能量为主”等消息,摆事实、讲道理,使那些无稽之谈不攻自破,杜绝了谬误的滋生,建立了风清气正的群氛围。
三是要以身作则,维护好形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全面梳理并细化了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条例》明确指出,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而党员的微信“朋友圈”,无疑是信息传播的一种重要渠道。如果党员通过“朋友圈”胡言乱语,容易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必然会受到违纪处分。早在2015年12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登《党员能在微信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吗?》。文中的某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并大肆抨击、公然否定“一国两制”,其评论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吴某受到纪律处理。因此,微信大行其道的环境下,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党的纪律要求自己,在发表或转发微信文章时,不“妄议”大政方针,不造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和形象。
当前,每一位党员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重温党章党规、领悟习总书记讲话智慧等途径,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努力做到与我们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作者系三水区区政协秘书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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