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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份文件,鲁毅强调——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头号工程”

发表日期:2018-07-30 09:28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分享至:

 “要切实把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头号工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7月27日,佛山召开全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公布了《佛山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佛山市委书记鲁毅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份文件的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佛山将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2020年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主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期间,佛山将采取“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城市基层党建体制机制”等46条措施。此外,佛山还围绕城市基层党建、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两大主题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

 

  “1+2”系列文件聚焦基层党建

    贯彻落实情况与干部任用挂钩

    27日上午,全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至全市所有村(社区)。佛山市委副书记区邦敏表示,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和《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近年来,佛山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头号工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抓实区镇两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城市基层党建”和“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等深调研。

    此外,佛山还着眼长远系统谋划,制定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实施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 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一系列战略举措和具体部署。

    会上,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朝晖就三份文件作了说明。其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涵盖“实现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实施佛山党员先锋工程”等11部分内容,并明确了“破解外来人口融入本地治理难题”“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推行村(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46项具体举措。

    与此同时,佛山还创新推出了《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关于实施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 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意见(试行)》两份文件,分别聚焦城市基层党建与村(社区)党组织建设。

    谈及三份文件的贯彻落实,杨朝晖强调,市、区组织部领导要开展挂点包片督导,并强化督导成果运用,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考察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政治表现的重要依据。此外,还要在各领域大力培育树立一批标准高、经验实、成绩好的“佛山红旗党组织”,形成大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浓厚氛围。

    加强党对基层的全面领导

    村居重要事权采取清单化管理

    “要突出政治引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会上,鲁毅表示,市委常委会建立了“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并将长期坚持。鲁毅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各基层党组织也要全面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常态化、制度化。

    针对村(社区)重要事权不清晰、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缺乏具体抓手和制度保障等问题,佛山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了《关于实施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 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初步明确10项重要事权及其实施的主要流程。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统筹指导和协同配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为村(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驾护航’,确保重要事权清单管理落地见效。”鲁毅强调。

    近年来,佛山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较好完成了征地补偿款、历史留用地、土地确权颁证等基层治理专项整治任务。今年,市委又出台了《关于实施“党建统领·三治融合”农村基层治理工程的行动方案》,对建立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作了专门部署。

    “接下来,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切实把基层党建与推进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鲁毅表示,要积极破解外来人口融入本地治理难题,在去年村级换届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选社区(村)“两委”成员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充分总结经验,进一步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社会治理拓展途径和方式,提供政策和平台支持,促进外来人口和本地居民和谐共融发展。

    聚焦基层党组织带头人

    实行“村推镇选区考察”

    “以推进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下决心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鲁毅强调,要把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具体而言,佛山将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以镇(街)为主体建立党员人才库,注重选拔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同时,将建立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前资格审查、备案管理、离任审计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综合考核,全面摸查履职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满一定年限且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退休后可享受奖励津贴。同时,为精准培养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佛山还将实行“村推镇选区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按照不低于1:2比例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

    基层党建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需要下大力气,也需要拿出勇气。鲁毅强调,要大力推动“人财物”全面下沉基层。其中,要强化机构和队伍保障,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在机构改革中同步健全党的组织,既要配足配强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机构,也要配足配强抓基层党建的工作力量。

    同时,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逐步增长的经费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基层党建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村(社区)工作经费保障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保障,以及“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保障。

    此外,突出基层阵地和党组织活动的“党味”,强化教育和服务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和服务设施建设,让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受党员、群众欢迎的主阵地。

    ■聚焦

    佛山出台20条措施加强城市基层党建

    党建占街道年度综合考核最大权重

    在27日的工作会议上,《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组织设置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力争到2020年,佛山市、区、街道三级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城市基层党建格局更加完善。届时,新兴领域党组织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实施意见》从“推进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把社区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0条工作措施。

    其中,为推进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街道主责主业,将抓党的建设情况作为对街道年度综合考核指标的最大权重。同时,将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强化基层党建、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的机构和力量。整合街道组织办、工青妇、文化站等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建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党建联建·共治共享”区域党建机制。接下来,佛山将以社区为单元建立区域党建联席会,统筹社区内各领域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

    区域党建联席会将统筹推进区域内党建资源整合与共享,组织区域内党员走访群众,并举办专题服务活动,吸引区域内党员共同开展组织生活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强佛山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佛山还将在机关事业单位、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安排“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

    未来,一贯表现优秀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将被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非户籍委员后备队伍重点培养,也可按规定推荐到相关基层党组织担任负责人。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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